法学教学新模式的思考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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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宏民.法学教学新模式的思考与实践[J].职教论坛,2004(9):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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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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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郑州工程学院化学工业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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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以学生为主体"的关键和方法 1.营造理想的氛围教师应以课程的内容为依据,确定该节课堂的基调.当然,法学教学的内容是严肃的,其课堂的基调大多是庄严的.但因章节不同也可以各有特色,轻快热闹的如结婚、残酷沉重的如犯罪、压抑悲凉的如继承、合作友好的如合同等等.然后,再调节自己的情感基调以适应教学内容,感染、激活学生的情感,形成一种融洽的交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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