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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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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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纪2007]26号)精神,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在坚持标准、严控指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原则的基础上,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西安市教育局纪委等10个单位为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张玉海等8人为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个人:汝亚新等13人受嘉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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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省教育厅 纪检监察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工委 表彰 高等学校 杨凌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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