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中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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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荣新.试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中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14):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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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荣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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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鸡西大学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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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如果企业在所得税申报中也发生差错,则应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所得税影响数计入“递延税款”科目,如果企业在所得税申报中未发生差错,则应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所得税影响数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在应付税款法下,如果企业在所得税申报中也发生差错,则应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所得税影响数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如果企业在所得税申报中未发生差错,则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所得税影响数为零,无需调整“递延税款”或“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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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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