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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律师建言与组织角色——以民国时期的上海律师公会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姓名:赵睿  李严成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武汉 430062
摘    要:中国法律近代化受西方法律制度与中国法律传统的双重影响,呈现出其独有的冲突、融合以及向本土化发展演变的特点。无论是民国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出台法律规章,大都难以维持法治与法律体系的统一,不可避免地发生中央与地方、行政与司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普通法与特殊法之间的法律冲突,这些冲突给民国法治建设与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危害。律师作为近代三大司法职业者之一,通过律师公会积极建言司法机关,对相互冲突的法律或法条予以修订或废止,以实现司法体系的统一与完整。律师公会建言司法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律师公会的治理体系与中介职能为律师司法建言提供了重要平台。律师公会在沟通律师与司法机关,推动国民政府在修正、废除相抵触或冲突的法律规章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 键 词:民国时期  法律冲突  法律制度  律师公会  上海律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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