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重点问题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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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运生.预算会计重点问题辅导[J].当代电大,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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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运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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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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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 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是由国家预算组成体系决定的。根据国家预算组成体系和分类,预算会计相应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理基建拨贷款会计,以及预算收入征解会计等。 中央财政部设立中央总预算会计;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设立省总预算会计;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局设立市(州)总预算会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财政局设立县总预算会计;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总预算会计。 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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