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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生活用房设计要求
引用本文:谭梓忠.中小学校生活用房设计要求[J].湖南教育,1980(11).
作者姓名:谭梓忠
摘    要:中小学生活用房,主要是指单身教职工宿舍、带眷教职工住宅、教职工食堂、浴室及师生公厕等。招寄宿生的中学,还应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及浴室等用房。这里仅就学校生活用房设计要求作一简要介绍。一、单身教职工宿含单身教职工宿舍,一般居住标准为人平建筑面积6m~2左右,名,老教师每人为9m~2左右。单身教职工人数少的学校,可并入其他建筑物中考虑。单身教职工宿舍采用单边走廊或合面走廊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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