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的老有所为 |
| |
引用本文: | 刘景安.论新形势下的老有所为[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5,19(1):71-72. |
| |
作者姓名: | 刘景安 |
| |
作者单位: | 胜利油田,工程运输公司,山东,东营,257075 |
| |
摘 要: |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增多势必会增加社会的负担.只有实施积极老龄化对策,合理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才能达到缓解社会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建人人共享的社会的目的.只有各级党政领导重视,社会涉老部门引导和老同志自身努力,方能使新形势下的"老有所为"更具光彩和活力.
|
关 键 词: | 新形势 涉老部门 老年人 老有所为 |
文章编号: | 1008-3022(2005)01-0071-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7日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