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摄影中的形态与光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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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菊敏.广告摄影中的形态与光影[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4,21(1):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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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菊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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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艺术设计系,江苏,苏州,21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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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形态作为视觉设计语言表现和传达的主体,是以其特殊的符号元素作用于人的感官。广告摄影师在不同的形态组合和构建中,首先必须纳入现代观念和创新意识。光影表现是摄影画面的最大特长,也是最直接、最单纯、最能发挥纯粹摄影艺术的表现手法。光影不仅可以取舍形状、提炼线条、配置影调、抽象色彩,而且可以通过它表达作品的内涵、作者的情绪和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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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告摄影 形态 光影 抽象 视觉语言 创意 |
文章编号: | 1008-7931(2004)01-0066-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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