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数学《新课标》尝试自主与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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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杰瑛.学习数学《新课标》尝试自主与合作[J].课外阅读,2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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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杰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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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奉节县兴隆中学,重庆 奉节,404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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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主学习是指学生自己的学习,是主体教育思想在教学领域的反映,以弘扬学生主体性为宗旨,以构建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新型教学结构为核心,主体性是自主学习的灵魂、理论依据。 根据《标准》的基本理念提出了:使数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却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不仅在基本理念中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指出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教师应设计生动有趣,适合学生水平的现实情景,引导学生从数量和空间关系去观察、比较、分析、提出问题、进行猜想和实验、推理和判断等数学活动,不仅使学生获得数学的知识,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学生认识到数学原来就来自我们身边的现实世界,是认识和解决我们生活和工作问题的有力武器,同时也获得进行数学探究的切身体验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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