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辨证统一 |
| |
引用本文: | 宋伟.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辨证统一[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9,23(3):92-94. |
| |
作者姓名: | 宋伟 |
| |
作者单位: | 胜利石油管理局财务监控中心,山东,东营,257000 |
| |
摘 要: | 收入和费用确认的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在会计实务中是一种主观指标.存在过分注重资产的可验证性等缺陷;而收付实现制提供的信息却有着权责发生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收付实现制确定的收入、费用及利润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反映的是企业实实在在拥有的现金,现金流量是长期投资的决策目标。要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必须使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者相统一。
|
关 键 词: | 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财务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