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研承包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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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凤龙.浅谈科研承包责任制[J].科研管理,19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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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凤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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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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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承包责任制体现了责权利的结合,从各行各业推行承包责任制以来,大量事实证明有优越性。科研工作能否实行承包责任制,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科研工作探索性强,随机因素多,这是科研工作的特殊规律,但是这种规律是可以认识和掌握的。基础理论研究由于周期长,有的需十几年、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所以实行科研承包责任制是有困难的。对于80%以上的应用研究和开发工作,它的研究目的明确,与生产联系紧密,周期短,成功率高,其成果能够进行有偿转让,可以确定一些相对的指标进行考核。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与生产的关系日益紧密,科研产品迅速转化为物质产品和经济效益,这就为实行科研承包责任制提供了可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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