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失足考生也有上学权
摘    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透露:在“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中,将删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换句话说,北京高校首次允许录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自高考放宽年龄限制以后,参加高考并进入大学深造,成了每个公民应享的教育权。年龄限制取消后,考生的职业,社会背景,身份等个人信息,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为了便于管理,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对招生录取做了一些限制,比如: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即使有机会参加高考,也没有被录取的资格。这无形中剥夺了“失足”考生的受教育权,也让他们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北京允许高校录取失足…

关 键 词:考生 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考试院 高校 年龄限制 北京市 受教育权 录取 高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