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情于理 善指迷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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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秀兰.寓情于理 善指迷津[J].教书育人,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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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秀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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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兴隆林业局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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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班主任,教育学生应针对不同的错误采取不同的方法,寓情于理,指点迷津。往往有的班主任做不到这一点,当听到学生犯了错误后就怒发冲冠,暴跳如雷,不分青红皂白把学生指责一通。这样的教育是失败的,因为只要你有一次冤枉了学生,那不仅损伤了他的自尊心,而且还会对班主任产生“抵触”情绪,影响班主任的各项工作。因此,无论学生出现任何错误,作为班主任都应先调查事情的始末,并研究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分清错误的根源及学生应负的责任,这样班主任就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使学生心服口服。例如批评学生时,教师不在“理”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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