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判与唐律的关系看唐代铨选试判的社会作用——以《文苑英华》中判文为考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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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淑娟.从科判与唐律的关系看唐代铨选试判的社会作用——以《文苑英华》中判文为考察对象[J].兰台世界,20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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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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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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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代科判的题目与唐代的律法并不是对等关系。经过分析发现,判目中有部分题目直接来自《唐律疏议》,对文中的裁决处理与律法有着高度的一致。这表明唐代参选士子对《唐律疏议》相当精熟,尽管科举试判一向被认为是以以刀笔选才,但其对官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适用能力的增强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其社会作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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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举试判 唐律疏议 关系 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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