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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星信箱
引用本文:谭星姐姐.谭星信箱[J].初中生,2008(16).
作者姓名:谭星姐姐
摘    要:上期"请你出手"小栏目中"刘稚"的提问由江苏扬州市的杨敏芝同学回答:呵呵,现在一个说还了,一个说没有,让人糊涂了不是?如果双方实在记不清的话,那你只好再还一次了,谁叫你没有证据证明你还了呢?借人的东西要归还,天经地义,但有时候没有证据证明还了与否,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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