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校与教授治学的兼容性及其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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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金圣.教授治校与教授治学的兼容性及其现实意义[J].复旦教育论坛,2014(2):6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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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金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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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湛江师范学院教育研究院;景德镇陶瓷学院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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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大学学术权力的制度化建构”(11YJC880008);广东省委宣传部优长学科共建项目“教授治学的实现路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研究”(2013YCTS04);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学权力运行风险及其规避机制研究——基于大学治理的视角”(13GL25);湛江师范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国大学去行政化、趋学术化之组织制度变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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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授治校与教授治学是两种不同的大学管理理念、制度与实践,在中外大学史上各有其相应的案例支持,甚至出现在同一所大学的不同历史阶段。在大学共治的变革背景下,两者之间亦有相通之处和彼此转换的可能,关键是不能过于狭隘地理解教授所治之"学"、过于僵化地看待不断变化中的教授治校。本着求同存异的包容态度和辨证分析的基本立场,不妨将二者视为教授参与大学治理这个连续谱上的不同两点,承认其各自的合理性、适用空间及彼此间的兼容性,这样不仅有利于弥合学界的相关理论分歧,而且有助于推动我国大学管理的多样性与个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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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授治校 教授治学 大学共治 兼容性 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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