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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之我见
作者姓名:蒋莉
作者单位: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摘    要:家庭、学校与社会构成了人的教育与成长的基本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也就构成了塑造人的完整教育体系。近些年来,学校与社会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已明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作为构成现代教育体系三大组成部分的家庭教育,无论是在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方面,还是在家庭教育的具体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却仍未得到有效的法制保障。

关 键 词:科学化  社会化  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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