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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应注意维护名誉权
引用本文:陈家根.新闻报道应注意维护名誉权[J].新闻爱好者,1989(5).
作者姓名:陈家根
作者单位:新华日报社
摘    要:近年来,因新闻报道特别是批评报道引起的纠纷增多,有的还引起了法庭诉讼,比如:活“济公”为何走上法庭和陈佩斯正式向长沙市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都是因为名誉权的问题。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重要人格权。所谓名誉,就是社会上一般人对某个公民或法人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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