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天理·人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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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卓生.国法·天理·人情[J].嘉应学院学报,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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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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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们这个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保持浓厚封建传统的国度里,国法、天理、人情这三个词是经常系在一起的,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人们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不少领域,做事考究天理人情,人情更是重于法。因此摆在政法工作者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的任务是,努力实现人治向法治的过渡,使法治观念牢牢扎根在国民头脑中,正确处理国法、天理、人情的关系,并且消除后二者(天理、人情)隐含的消极因素,逐步实现“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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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 天理 人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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