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当以尊重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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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丽丽.爱,当以尊重为前提[J].现代特殊教育,2013(5):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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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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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4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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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何人都有被尊重的需求。残疾孩子也是如此。作为特教教师,仅有爱还不够,我们还要有一颗细致入微的心,处处留意体察残疾孩子敏感的自尊,在尊重的前提下,讲究爱的方式、爱的艺术,把握好爱的分寸。让学生在感受尊重的同时,也学会尊重别人,养成自强独立的个性和完整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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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尊重 特教教师 爱的艺术 孩子 残疾 自尊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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