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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谓失调及其它
引用本文:毛成栋.主谓失调及其它[J].新闻战线,1981(9).
作者姓名:毛成栋
摘    要: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大家都来讲究语言的文明和健康”,要求“正确地使用语言”,做到“既要讲文明,又要讲规范”,指出决不能“听任语言混乱的现象存在而不予纠正”。这是值得高兴的。这篇社论,观点明确,语言健康,但有三处败笔。其一:“毛泽东同志当时写的一篇著名文章《反对党八股》,把‘语言无味,象个瘪三’列为罪状之一,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且号召全党同志用很大的气力学习语言。”这句话,主谓失调。在语义上,主语应当是“毛泽东同志”,可是在结构上,主语却是“文章《反对党八股》”,即:“文章《反对党八股》把……列为……”;“文章《反对党八股》进行……批评”;“文章《反对党八股》号召……”。用“文章《反对党八股》”作“列为”、“进行”和“号召”等动词谓语的主语,这在语义或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在结构上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就在于“毛泽东同志当时写的一篇著名文章《反对党八股》”这一词组中之“的”字用得不当。用了这个“的”字,“毛泽东同志当时写”这一主谓词组便成了“文章《反对党八股》”的修饰语,修饰语中的“毛泽东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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