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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中语文教材《勾践灭吴》一课两条注释的质疑
引用本文:张艳梅.对高中语文教材《勾践灭吴》一课两条注释的质疑[J].考试周刊,2014(14):12-12.
作者姓名:张艳梅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2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实践教学改革项目“对外汉语专业《古代汉语》课程实践教学研究与探索”(指标号ZL2427)阶段性成果.
摘    要:<正>一、"当室者"释为"嫡子"不妥《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著,2000年3月第2版)第14课《勾践灭吴》"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一句,课本注释"〔当室者〕指嫡子"。笔者认为,此注释有两个问题值得斟酌:其一,只指出谁是"当室者",并未释出什么是"当室者"。当室者,指主持家事的人,当家人。既然已加注,那么为了使阅读者更准确"理解词句的含义"(《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这一内涵的揭示似乎不宜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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