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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财计部门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对《中国会计史稿》(上册)的一点补正
引用本文:李伟国.宋朝财计部门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对《中国会计史稿》(上册)的一点补正[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1).
作者姓名:李伟国
摘    要:我国历代官厅会计的结算方法,是不断演进的.唐代中期仍盛行"入一出二余"的三柱式结算法(所谓三柱,就是收入、支出和结余三个会计项目),但是这种方式无法划清本期收入数额与上期结余数额之间的界限.中唐以后,开始出现"元给"和"新加"两个新的会计项目(注)."旧额"和"新加"再加上出和余则为四柱.但是,"四柱结算法"的真正被广泛采用,则是宋朝的事情.湖北财经学院郭道杨同志所著《中国会计史稿》(上册)第六章第二节对此作了详细的叙述,但有些问题,需要提出来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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