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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素养规范
作者单位:天津市教育局
摘    要:(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爱国主义情操,祖国利益高于一切。 (三)懂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能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四)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为发展教育事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献身精神。 (五)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发展学生特长,培养学生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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