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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报道不宜太“实”
引用本文:陈治修.刑事犯罪报道不宜太“实”[J].新闻战线,1981(6).
作者姓名:陈治修
摘    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无疑要报道一些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好人好事。但从这种宣传的社会效果看,我认为不宜太“实”。所谓不宜太“实”,就是说使读者看了文章后,感到事情是真的,可信的;但又不是很“实”的,如同身历其境那样。为什么?因为太“实”,描述得过于具体、详细、逼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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