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位论文的权利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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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党跃臣,曹树人. 论学位论文的权利主体[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03, 0(11): 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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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党跃臣 曹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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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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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主体是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或单位。学位论文的产生方式决定其权利主体的最终归属,除了普通主体外,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可以成为权利主体;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作者作为权利主体,而优先使用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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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Subject of Right of Dissert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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