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中的一个矛盾——论《土地法》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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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佃奎.《土地法》中的一个矛盾——论《土地法》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缺失[J].太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2006,24(1):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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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佃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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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社科部,广东广州51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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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法》中有一个矛盾,即一方面规定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另一方面,又取消了它,这导致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处于无司法保护的状态,也间接地导致了我国耕地资源的快速减少。这一矛盾是与《土地法》的立法理念相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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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法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矛盾 正义 立法理念 |
文章编号: | 1009-5837(2006)01-0049-04 |
收稿时间: | 200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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