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行培养"四有"公民的提法需要做两点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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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雨夫. 论现行培养"四有"公民的提法需要做两点修改[J]. 平原大学学报, 2003, 20(1): 13-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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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雨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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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北京,1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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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 ,是我们党在上世纪 80年代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① 、“目标”② 和“根本任务”③ 提出来的 ,一直沿用到今天。前年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也说过 :“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这说明 ,现行培养“四有”公民的提法是我们党和国家对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一个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方针。它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至整个社会主义建设都有着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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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四有”公民 修改 法制建设 中国共产党 道德 民主 法纪 科学 |
文章编号: | 1008-3944(2003)01-0013-04 |
Amendment to the Parlance of Cultivating ‘Four Have’ Citiz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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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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