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刑事法律思想——兼谈邓小平有关死刑的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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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为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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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阜阳师范学院政法系,安徽,阜阳,236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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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邓小平的刑事法律思想中,关于死刑的论述的主要内容为死刑不能废除,应该扩大死刑的适应范围,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死刑应当依法进行。并且其具有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特点,极大地推动了刑事法制的建设,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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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邓小平 刑事法律思想 |
文章编号: | 1004-4310(2003)05-0079-02 |
修稿时间: | 2003-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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