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交“教育储备金” |
| |
引用本文: | 李传奇.慎交“教育储备金”[J].成人教育,2000(5). |
| |
作者姓名: | 李传奇 |
| |
作者单位: | 郓城县教委!山东郓城274700 |
| |
摘 要: | 一年一度的民办学校招生开始了,又有一些民办学校在收取“教育储备金”了。对于要求上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来讲,就这种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做法,应报什么样的态度呢?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做法,是广东英豪学校于1993年在全国首创的。之后,广东利用这一做法,在5年内办起了40多所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全国其他地方亦有仿效。所谓“教育储备金”,是指民办学校在学生入校时,向学生家长收取的十几万元至几十万元的一笔巨额资金。学生入学时只要交了这笔资金,其在校就读期间就不用再交任何费用;校方则可利用这笔资金,巩固发展自己的学校。同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