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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适用范围--兼评《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引用本文:彭继宁.《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适用范围--兼评《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2):27-29.
作者姓名:彭继宁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武汉,430079
摘    要:<合同法>引进了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使我国<合同法>出现了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并存的现象.本文针对预期违约制度的适用以及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之间的适用关系作了解释,并对预期违约制度的适用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 键 词: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适用范围

The Applicable Scope of Anlicipated Violation System in the Contract Law
Authors:Peng Jin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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