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小康社会是社会的整体进步 ,除了经济的发展外 ,更强调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 ,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 ,不仅要求达到经济上的GDP指标 ,而且要求达到社会学意义上的一些指标 ,如社会结构的构成、城市化程度、生活质量等。其中 ,社会结构的构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小康社会指标。目前 ,中国正处于从总体上小康向全面小康的转型过程中 ,社会阶层结构同样也在不断变迁。可以说 ,全面小康社会表现为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 ,即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 ,它有庞大的社会中等收入阶层 (或称“社会中间层”)。在任何社会中 ,社会中等收入阶层都是维系社会稳定的最重要的社会力量。正因如此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在我国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观点。现阶段 ,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不太合理 ,还只是一个“洋葱头型”结构 ,并没有形成成熟的“橄榄型”结构。这种结构可以概括为两句话 :该缩小的阶层还没有小下去 ,该扩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因此 ,要形成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 ,就必须让该扩大的阶层大起来 ,即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可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是息息相关的。那么 ,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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