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慈善利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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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雪挥,吴洋.探索“慈善利己”[J].中国新闻周刊,2007(28):7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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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雪挥 吴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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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果你为慈善捐了100块钱,其中有10块钱被拿去交税了,你心里会不会不爽?"网民阿俊问记者。他在北京市太阳村儿童教育咨询中心做义工,该机构自筹资金,替罪犯代养代教未成年子女。遗憾的是,这些孩子虽形同孤儿,但因为不是真正的孤儿,最终没有找到慈善机构挂靠,只能够作为企业在顺义区工商局注册,这就意味着连捐款都必须按照营业收入纳税。阿俊告诉记者,这令本来就艰难的助养事业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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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慈善 利己 未成年子女 自筹资金 咨询中心 儿童教育 北京市 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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