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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理性司法与民愤问题的一点思考
引用本文:翟勇,高颖.对理性司法与民愤问题的一点思考[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25(3).
作者姓名:翟勇  高颖
作者单位:1.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苏,宿迁,223800
2.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摘    要: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民愤往往成为司法部门处理案件的考量因素。但民愤是民众的激愤情绪,是非理性的,其中蕴舍的观念往往是和现代文明司法理念相悖的,而且是善变的,很难把握、界定。实践中如果让民愤影响司法,将损害司法的刚性和权威,使司法成为媚众的产物,导致舆论审判,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从民愤的概念及特征、产生的原因、应当被考虑的理由及其否定等方面来看,理性司法不宜考虑民愤,应该让司法逐步从情绪中走出,变得更加理性化,更加公平、公正。

关 键 词:民愤  司法  理性  公正

Reflections on the Issue of Rational Justice and People's Wrath
Authors:ZHAI Yong  GAO Y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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