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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制度障碍及对策
作者姓名:刘宏健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河南,郑州,450044
摘    要: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近年来商业银行的重要追求之一,但我国现行法制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造成一系列制度障碍。在银行法制上,限制商业银行对外投资,监管制约"真实销售";在公司法制上,难以解决特殊目的公司的成立和证券发行,以及缺乏对投资者的保护;在信托法制上,存在信托财产转移、风险隔离机制等问题;在合同法制上,难以解决信贷资产转让问题;在担保法制上,存在不良资产担保机制、资产转让后的担保转移等问题;在税收和会计制度上,难以降低证券化成本。要使商业银行效益最大化地处置不良资产,监管当局应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在现行法制的架构中尝试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制定专门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法规";通过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来个别解决不良资产转移涉及的权利变更与债务人通知、担保手续问题。

关 键 词:商业银行  不良资产  证券化  制度障碍
文章编号:1671-9824(2007)04-0120-03
收稿时间:2007-01-20
修稿时间:200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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