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科技进步法》的修订及与《拜杜法案》的比较
作者姓名:张炜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资助项目“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关键问题研究(”22STA010);
摘    要: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拜杜法案》,该法案给予大学通过联邦经费资助所产生专利的所有权,从根本上改变了高校科研的性质,也引发了持续的争议。2022年1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开始实施,该法涵盖了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内容,适用所有科技成果。文章通过比较分析我国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和美国《拜杜法案》在立法背景和过程、对象和范围、研发经费变化等方面的差异,发现由于中美两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不同,不宜将《科技进步法》称之为中国版的《拜杜法案》,进而提出我国高校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的过程中,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增强辩证思维,细化政策措施,深化产教融合,主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关 键 词:《科技进步法》  《拜杜法案》  专利转化  比较分析  高等学校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