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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德并举情理相融的人事制度改革--由北京大学人事体制改革争论引发的思考
引用本文:耿有权.实施法德并举情理相融的人事制度改革--由北京大学人事体制改革争论引发的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4(3):47-48,63.
作者姓名:耿有权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政策研究与发展规划办公室
摘    要:自2003年5月下旬以来,围绕北京大学出台的《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北大校园内外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和讨论。校方为此几易其稿。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两大争论焦点:一是关于我国大学改革的法律根据以及改革方案的合理性;二是关于我国大学国际化的目标,以及华人大学理念与中国学术自主性等问题。①笔者认为,这场争论已不限于北大的人事改革,其实已导引出中国大学改革最深层次的问题。突破这项“硬骨头”工程的意义在于,第一,它可以解决大学人事改革中的最关键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第二,它使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真正在大学成为现实;第三,它为建立世界一流水平的学府奠定了基本的人事制度基础;第四,它为中国大学真正扮演“塑造社会”的角色树立了典范;第五,它是新时期弘扬北大优良传统、开一代先河的实战演练。然而,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争论和反弹,是因为改革正受制于相关的法理、情理、经济、社会等人文因素,受制于这些因素背后复杂的利益关系。因此,在人事体制改革这个敏感问题上,高校必须坚持法德并举、情理相融的施政原则,在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实质的推动。

关 键 词:人事制度  北京大学  学校管理  学术自主权

Carrying out reform of personnel system combining law with morality and emotions with and principl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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