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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高校人事代理制度
作者姓名:董宇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摘    要:正人事代理制度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人事档案管理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本着充分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个人自主择业的原则,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代理的各项服务工作。[1]当前,高校的人事代理制度有两种模式:一是编制内人员聘用模式,作为学校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代管,其他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放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该模式的实质为"人事档案代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事

关 键 词: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档案  人才服务机构  人才中心  人事关系  聘用合同  职称评聘  用人单位  政府人事部门  高校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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