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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偿还自然债 荷兰桑田还沧海
作者姓名:詹伦忠
作者单位:贵州省湄潭县
摘    要:荷兰历史上曾称为“尼德兰”,“尼德”是低的意思,“兰”是指地方或国家,“尼德兰”就是“低地之国”。荷兰地势低平,除东南一隅为高度可达300m的阿登高原的一部分外;西部40%以上的土地低于海平面或与海平面等高。东部地区高度也不大。全境海拔在50m以上的地区不到20%,北海海潮可高达5m,因此陆地的安全要靠200km的沿岸天然沙丘和长达240km的人工堤来保护。荷兰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冬季不冷,夏季不热,很潮湿。由于国土面积狭小,荷兰人民从13世纪开始,就进行了围海造田、与海争地的活动,取得的成就为世人所称颂。首先用的抽水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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