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人情与礼:我国古代法文化的两个内核
引用本文:寇博.人情与礼:我国古代法文化的两个内核[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5,36(3).
作者姓名:寇博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人文学院 北京100088
摘    要:我国古代法文化的两个核心是人情和礼.“儒家法的道德原理的最大价值在于它的和谐性,亦即和谐是其追求的社会关系的最高境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念旧恶,怨是用稀”.儒家要求人务必克己内省,奉礼守信,修身养性,平息止争.以此立场出发,因争而起冲突是绝对坏事.在法律实施领域,法律不是引领人们为满足利益遵循合法的渠道,恰恰相反,它要尽其所能抑制人的欲望,最终达到使民不争、无讼是求之目的.

关 键 词:法文化  人情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