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心丸”加上保险——昌宁县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做法和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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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进忠,杨春华.给“定心丸”加上保险——昌宁县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做法和体会[J].云南档案,1999(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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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进忠 杨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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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保山行署档案局 2. 昌宁县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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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的部署,为进一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昌宁县从1983年起实行为期十年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94年业已到期。1995年5月,县委、县人民政府把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当作当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在总结前一轮家庭承包经验的基础上,集中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进行农业土地承包的续签换证工作。其核心是稳定和完善耕地承包关系,内容是延长土地承包期。坚持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度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事关农村工作和农业生产的改革措施,体现了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支持和拥护。经过五个多月的续签换证工作,全县14个乡、镇,122个农业行政村、办事处,1958个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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