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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产生应外部化
引用本文:赵承钧,范家俊.人民监督员产生应外部化[J].今日科苑,2009(7).
作者姓名:赵承钧  范家俊
作者单位: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目的就是要在检察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因此,如何产生人民监督员,直接关系到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和效果。目前,由检察机关主导的产生方式,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人民监督员产生应外部化。

关 键 词:监督  应外部化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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