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革一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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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革文.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革一二三[J].出版广角,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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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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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之后,“多种经济成分”已经不再按企业来划分:企业就是企业,“公”和“私”是指资本的归属,指出资人的性质,和企业无关。所谓国有,指的也是资本,不是企业,即在一个企业中,属于国有的那部分资本。新华书店拥有中小学教材专营权,稳定的利润,一直是当地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可以这样说:新华书店、新闻出版局和各级地方财政,是三位一体,是一根管子串着三个瓶子,而新华书店是管子的入水口。一股独大的国有企业,“常常换汤不换药”,需要二次改制,二次改制之后,才会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新华书店改制的时候,尤其需要去掉特殊行业的意识和国家垄断的意识,尽量避免二次改制,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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