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权的现状及教育惩戒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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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鸷远,张洋,纪常造.论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权的现状及教育惩戒艺术[J].政治课教学,200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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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鸷远 张洋 纪常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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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保定学院政法管理系,河北保定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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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民主教育”和“赏识教育”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部分学者甚至提出了“无批评教育”。对此,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畏手畏脚,不敢惩戒学生。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有这样一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力。”这引起了广大教师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很多教师认为,惩罚不是体罚,学生做错了事,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教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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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小学教育 惩戒艺术 教育惩戒权 “无批评教育” 班主任工作 现状 教育教学工作 教育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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