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刑法边界——由“鸿茅药酒”事件引发的思考
作者单位:;1.广西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鸿茅药酒"事件中,谭医生的行为不宜动用刑法手段予以规制,因为其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制的前提与必要。在处理公民网络言论的刑法边界问题时,需考虑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这一特殊要素,即认定言论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时,还需对刑法解释及其结论进行合宪性考量,运用比例原则与利益衡量原则指导与实践刑法解释,从而在互竞或冲突的解释中实现理性结论之证成。

关 键 词:言论自由  犯罪化原则  刑法边界

The Criminal Boundary of China's Online Free Speech:From the Case of "Hongmao Medicinal Liquor"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