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茅盾现实主义创作论诸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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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标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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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原理,用唯物论辩证法来揭示文学创作中的一系列矛盾原则,构成完整的艺术辩证法法则,是茅盾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理论的最显著的特色。本文拟就这一论题作初步探讨。 一、关于典型构成的矛盾原则 茅盾的典型观是共性与个性辩证统一的典型观。关于人物典型,茅盾作过这样的具体论述:“我们要写木匠,只观察了张三这一个木匠是不够的,要观察各地各种木匠,把张三李四等许多木匠曲性格总合而概括起来,集中表现在作品中的某木匠的身上。要使得这个木匠的性格包括两方面:一是木匠这个阶层所共有的性格,二是作品中此某一木匠所独有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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