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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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责发生制又被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企业组织在一定期限内以权利已经形成或责任已经发生为核算界定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与支出状况的一种会计核算方式。权责发生制相对于过去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来说,能更加合理而准确地反映出组织的财务状况。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开始引入权责发生制,形成了两制并存的局面,继而推动了事业单位财务科学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本文主要对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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