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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痕迹检验的科学基础
摘    要:办案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发现并提取的可疑物品、物质或痕迹称为"检材",即需要检验的材料,此时技术人员还不能依此作是否同一的认识活动。要进行同一认定必须具有可供与"检材"相比较的材料,通常将这类材料称为"样本",样本是办案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法获得的。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较检验后得出二者是否来自同一客体的过程即是鉴定人员进行的同一认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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