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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行政法“行政权力本位”的误区
作者姓名:曹斌
作者单位:河西学院党委宣传部,甘肃张掖734000
摘    要:传统法学理论认为,行政权力本位是行政法有别于其它部门法的突出特征,这构成了人们思想认识和法律精神上的一大误区,它实质上是封建传统人治思想的遗留,必然导致权大于法,甚至行政权力腐败,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格格不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审视这一误区带给我们行政立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执法中的种种弊端,正本清源,重新确立行政法体系的本质所在,已成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法治社会要求要从根本上走出这一误区,重建“民众权益本位”的行政法,有效地将行政权力置于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之下,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激励”的管理理念。

关 键 词:“行政权力本位” 腐败 行政司法 行政执法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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