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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正式出版物必须使用规范汉字谈起
摘    要: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在一九九三年五月,对全国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社会用字进行了第二批检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要求,到一九九五年即今年底力争各省首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的社会用字实现规范化。可见国家已把汉字规范化问题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正本清源,要纠正社会上用字混乱现象,必须杜绝国家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以及一切新闻传播媒介中使用的不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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